西北政法大学以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的介绍、西法大综合执法培训如何、诚信可靠的西法大交通执法培训、评价高的西法大发改干部培训、西安交大干部培训在哪里找、专业提供西法大综治维稳培训等领域的专业技术,结合精湛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西北政法大学干部教育培训。而且,自2017-07-27成立以来,西法大西北政法大学干部教育培训业务始终保持高速稳定的增长。 延伸拓展 详情介绍: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与评估第一条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和激励机制。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第二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的内容包括干部的学习态度和表现,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第三条 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应当区分不同教育培训方式分别实施。脱产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实施;网络培训和境外培训的考核,由主办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实行登记管理。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和干部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建立健全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与监督。第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时,应当将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第五条 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评估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项目及课程的评估。第六条 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对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评估,也可以委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进行评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的内容包括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学风建设、基础设施、经费管理等。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评估结果,指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改进工作。第七条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评估由项目委托方组织实施。项目评估的内容包括培训设计、培训实施、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等。评估结果应当作为评价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作为确定教育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第八条 干部教育培训课程评估由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课程评估的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评估结果作为指导教学部门和教师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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