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对知识产权越来越重视,企业也越来越热衷于申请专利,但企业在申请专利过程中依然仍存一些误区,且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些误区吧!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有了自主知识产权。其实不然,专利是一种垄断权,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得不到法律认可和保护。
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创新只是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做了一点改进,技术含量不高,因此不能申请专利,这种认识是不对的。
专利申请能不能获得专利,依据的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等,并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都是对一种技术方案的保护,而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保护,因此,只要你的发明创造构思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方案完整、清楚,就可着手申请专利了。
从技术方案形成到制造出样品或样机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经费,如果做出了样品或产品上市后再申请专利,可能会错失申请专利的时机,丧失了新颖性,导致专利无法申请成功。
有些发明人认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就OK了,忽视了后期的研发工作,即使开发出了新产品或有了新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因为当他人对该产品有了改进并申请了专利,反过来就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新换代,就会导致原专利权人不经意间反而变成了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就丧失了自己的知识产权。
一些人认为,软件只能申请著作权,而不能申请专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著作权与专利的保护内容是不同的: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代码;而专利则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也就是说,专利对于软件类技术方案的保护是其核心技术方案的实现。因此,将软件产品申报专利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有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者中的一种。
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可同时申请多种专利,技术方案也可同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很多发明人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非常简单,有的甚至只有几句话,技术方案交待清楚,会给专利代理人制作正式专利申请文件带来很大困难。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专利申请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这件专利申请有80%的概率被驳回。这一点希望引起申请人的高度重视。
有些企业申请了很多专利,但无专人管理。专利文件之间有的互相冲突,有的已无市场价值还在交纳年费。有的专利权已经遭受侵犯但企业管理者对专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时提起诉讼,还有的则是专利文书撰写的申请质量差,不能起到应该有的保护作用。
希望大家通过小编的讲解,能对上述关于专利申请的八个误区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千万别陷入那些误区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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